货物不正常运输情况包括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多收货物、多收货运单、少收货物、少收货运单、货物漏装、货物漏卸、货物错运、多收业务袋、少收业务袋、货物丢失、货物破损、错贴标签、延误运输等情况。

发生货物不正常运输情况,承运人或其地面代理要填写货物不正常运输记录,并在规定时限内拍发电报,将货物不正常运输情况通知有关航站,同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避免造成或扩大损失。

一、多收货物

多收货物是指卸机站收到未在货邮舱单上登录的货物,或者实际收到的货物件数多于货邮舱单或货运单上登录的件数。多收货物的航站应拍发查询电报,通知有关航站,征求处理意见。

例如,在太原航站,某日从广州到太原的航班上,卸机时发现多收一件从广州到石家庄的货物,没有货运单,并且未在货邮舱单上登录,这种情况属于多收货物。太原航站应拍发查询电报通知广州和石家庄航站,征求处理意见。

二、多收货运单

多收货运单是指卸机站收到未在货邮舱单上登录的货运单,却未收到货物。多收货运单的航站应拍发查询电报,通知有关航站,征求处理意见。

三、少收货物

少收货物是指卸机站未收到在货邮舱单上登录的货物,或者收到货物的件数少于货邮舱单登录的件数。少收货物的航站应拍发查询电报,通知有关航站,征求处理意见。

四、少收货运单

少收货运单是指卸机站收到已在货邮舱单上登录的货物,但是没有货运单。发现少收货运单,应拍发查询电报,将货物情况通知有关航站,索要货运单。

五、货物漏装

货物漏装是指在航班起飞后,装机站发现应当装机的全部或部分货物未装上飞机,货运单和货邮舱单已随飞机带走。

装机站应立即通知货物的卸机站和目的站,说明漏装货物的货运单号码、件数、重量、始发站、目的站,同时告知续运的航班、日期。对于中转货物运输,还应当通知货物的始发站。

六、货物漏卸

货物漏卸是指卸机站未按照货邮舱单卸下该航站应卸下的货物。漏卸货物的航站发现货物漏卸后,应立即向有关航站拍发查询电报。例如,广州—北京—哈尔滨的航班上,目的站为北京的货物共10件200kg,在北京卸机时,只卸机9件,有1件漏卸,北京航站发现后应立即拍发电报通知广州航站和哈尔滨航站。

七、货物错运

货物错运是指装机站在货物装机时,将不是该航班的货物装上该航班,致使货物错运。装机站如果确认货物被错运到某航站时,应立即打电话或拍发电报将错运货物的货运单号码、件数等相关内容以及处理办法通知有关航站。装机站如果不能确认货物被错运到何处时,应拍发泛查电报向有关航站查询。

八、多收业务袋

多收业务袋是指卸机站收到非本航站的业务袋。卸机站应立即拍发电报通知有关航站。

九、少收业务袋

少收业务袋是指航班的卸机站未收到应该到达本航站的业务袋。少收业务袋的航站应将已到达的货物妥善保管,并检查其中是否有危险物品、贵重物品、鲜活易腐货物、活体动物等,对有时限的货物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航站或收货人,并索要货运单,或通过货运计算机系统提取货运单信息,并立即通知航班的装机站或经停站。

十、货物丢失

货物在承运人掌管期间部分或全部下落不明满30日,可以认定为货物丢失。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出索赔,可以按规定办理赔偿。赔偿前应与索赔人商定丢失货物找到后的处理办法并签订书面协议。

十一、货物破损

货物破损是指货物的外包装受潮、变形或损坏,致使包装内的货物可能或已经遭受损失。货物收运后发现包装轻微破损,应修复货物包装后发运;破损严重的,应与托运人联系处理。中转站发现货物破损,应填制货物不正常运输记录,必要时在货物中转舱单上注明破损情况,同时拍发电报通知有关航站。货物不正常运输记录的其中一份应随附货运单后面,修复包装或重新包装货物后,继续运输。在目的站发现货物破损,应填制货物不正常运输记录并通知有关航站。

假如一票货物所预定航班为石家庄—北京—东京,10件200kg,货物运到东京后发现2件40kg的货物发生破损,主要原因是在北京中转时被雨水淋湿,造成包装破损。如果是在始发站石家庄发现包装破损的,若包装只是轻微破损,请托运人修复包装后发运;若包装破损严重,与托运人联系,商定处理方法;如果在中转站北京发现货物破损,要填写货物不正常运输记录,必要时在货物中转舱单上注明破损情况,同时拍发电报通知有关航站。货物不正常运输记录的其中一份应随附货运单后面,修复包装或重新包装货物后,继续运输;如果是在目的站东京发现货物破损的,要填制货物不正常运输记录并通知石家庄和北京航站。

十二、货物错贴(挂)标签

货物错贴(挂)标签是指货物标签上的货运单号码、件数等内容与货运单不符。在始发站,根据货运单更换货物标签;在中转站或目的站,核对货运单和货物外包装上的收货人,复查货物重量,如果内容相符,更换货物标签;如果内容不相符,立即拍发电报通知始发站,详细描述货物的包装、外形尺寸、特征等,征求处理意见。

十三、无标签货物

无标签货物是指货物的外包装上面没有识别标签。

如果发现无标签货物,需要将货物的包装、外形特征等基本情况通知装机站和其他有关航站。根据装机站或其他航站提供的线索,核对货物外包装上的货物标记与货运单的内容是否相符。如果相符,补贴(挂)货物识别标签后,按正常货物继续运输。如果货物标记与货运单不相符,检查随附的有关文件、资料,必要时会同海关开箱检查。可以确定的,补贴(挂)货物标签,按正常运输程序处理;仍然不能确定的,在货物外包装上贴(挂)不正常货物标签,将货物存放在指定位置,按无法交付货物进行处理。

十四、不正常航班货邮的处理

航班在发生延误、取消、备降时有关航站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减少货物丢失、损伤、死亡、变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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