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该国家不再接受任何包装条款的电池件(包括内置电池)
2、塞内加尔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实行的是撒哈拉南部非洲检疫公约。进口货值超过25万西非法郎(80西非法郎约合1人民币)的货物均须通过该系统进行申报;凡进口货物离岸价(FOB)超过3百万西法,均需要检验检疫。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进口商在海关申报前将被处以到岸价(CIF)20%的罚款。
3、清关文件要求:
1)原产地证明
2)原始海运提单、
3)塞内加尔本地公司出具的保险单(交纳金额一般为CIF价格的千分之2.5)、
4)CIF发票(如发票为FOB,则需要提供海运发票)和装箱单,
5)货物跟踪费(BSC)等。
6)如果是免税进口则需提供免税证明和相关免税文件。
4、部分进口商品需要根据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进口货物离岸价(FOB)高于1百万西法,需申请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须在装船前申领,办证周期为2-3天。到岸价(CIF)高于3百万西法的货物,需要申请进口证明(attestation d’importation)。所有进口商均需要申请换汇许可(Attestation d’echange),用于向国内供应商汇款。进口证明以及换汇许可均通过进口商所在银行申请。
因不同国家海关有不同的进口要求&不定时调整,建议寄件人在货件出口前先与当地收件人咨询了解确认,以确保货件能正常中转,清关及派送。我司出口前不再复核,如因不符代理或海关要求造成货件中转延误、退件或罚款等责任、费用将由贵司自行承担。
以当地海关要求为准,本文仅做参考。更新至2022-06-24
1. 提供 珠三角港口:盐田 /蛇口 /大铲湾 /皇岗 /文锦渡 /南沙 /黄埔 /虎门等:整柜 /散货 FOB拖车、报关、商检,单证,入仓 等清关服务。
2. 提供全球 200多个国家和地区 DHL|UPS|FEDEX|TNT|ARAMEX|EMS快递进出口服务,机场进出口清关服务。
3. 提供全球 2200多个港口 整柜 / 散货 拼箱(EXW/CIF/FOB)港到港服务。
4. 提供欧洲,美国,加拿大,澳洲,新西兰,中东,东南亚 ( 菲律宾,印尼,马来,新加坡,越南,柬埔寨,泰国 ) 等 双清 (DDU/DDP)门到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