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客户有批货物要去印尼,听说印尼当地海关要求严格,而且,指定货代定的船又是经过香港中转,国外的客户让提供“未再加工证明”,把他搞蒙了~
今天我们来说说这个“未再加工证明”。
1.何为未再加工证明?
很容易理解,就是证明您的货物没有进行再次加工(二次加工)。
未再加工证明是根据自由贸易协定(FTA)规则,为确保货物符合直接运输规则,针对国际转口货物,由中转地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首先,《未再加工证明》,能够保证企业再符合FTA规则下的原产地确认问题,关于原产地溯源问题一直是国际贸易中的难点,由于货物在第三国停留后,有被加工和被制造的可能性,如果是直接在起运地和目的地直接运输,对于物流层面来讲将面临巨大的运输成本问题。这个证明机制其实是一个便利性的措施,由海关进行背书。
再次,随着中国发展的深化改革,设立了自贸区,自贸区其实是特殊监管区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发展,《未再加工证明》的出证范围由自贸区衍生至特殊监管区和保税监管场所,应用场景更加丰富。也能够促进国际网红设备的进一步流转。为企业带来的是降本增效。
目前国际运输主要中转地如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地区的海关针对国际转口均有未再加工证明的签发机制。
2.为何船只停靠和转运就需要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可以享受关税优惠的前提是在成员国之间所签订贸易协定范围内。不论是何种贸易协定,都会有这么一条,直运规则。很多从事外留行业的人,或者曾经办理原产地证多年的人都不知道这一条规则。直运规则不是说你的船或者货物必须由出口国直接运送到目的国才属于直运规则。直运规则是指你的货物在运输途中不在贸易协定成员国之外的国家和地区停靠/中转的,这种就属于直运规则,不属于直运规则的货物要想享受贸易协定所带来的关税就需要提供未再加工证明。
举例说明:
运输路线1:上海-雅加达 (属于直运规则)
运输路线2:上海-深圳蛇口-雅加达 (属于直运规则)
运输路线3:上海-香港-雅加达(不属于直运规则)
运输路线4:上海-马来西亚-雅加达 (属于直运规则)
运输路线5:上海一韩国釜山-雅加达 (不属于直运规则)
有少部分人只看明白上述5条路线中的路线1,其他的都看不懂。
首先我们需要看起运港和目的国:上海和雅加达,上海属干中国,雅加达属于印尼,那么中国和印尼签订的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议;
而与中国签订东盟贸易协定的成员国有10国,分别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
再根据直运规则,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上述几条路线了,深圳属于中国,马来西亚属于成员国,所以属于直运规则,韩国釜山不是协议成员国,所以路线5不属于直运规则。
很多人到此就纳闷了,香港也属于中国啊,为什么不属于直运规则,这点需要强调一下,由于我国属于一国两制,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贸易协定都是不含港澳台在内的,只是我们大陆,因此路线3也是不属于直运规则。
3、去哪里办?
1)经内地口岸中转,比如上海、深圳口岸的,找中转地海关办理
2)经香港/韩国中转,可通过香港中检局办理,一般1个工作日左右出证。
一种:直接出《未再加工证明申请程序》
1、申请时,需提交已签发的原产地证正本和复印件各1份、中国的出口CI、报关单和申请人开具的转口CI(皆为复印件)及书面电请,据实申请。申请人应于货物交仓前提交申请。
2、货物关系人(如制造商、承运商、中介商等等,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申请“未再加工证明”。
3、申请人应保证我国出口货物在香港停留或转运期间,不对该货物进行任何加工,方可获得签发“未再加工证明”。

另一种:先出产地证(印尼FE),然后把产地证送到香港做认证证明(加盖中检认证章),这种一般3-4工作日出证。

国际物流运输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有货出运一定要提前做好出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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